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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宗瑞判22年 趁醉性侵9女 偷拍15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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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屌 ( Lv.20 天使 ) 發表於 2013-9-4 10:25:01 | 只看該作者 回覆獎勵 |降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李宗瑞昨被押往法院聽判,手中拿著他愛喝的波爾礦泉水。趙元彬攝
【劉志原、娛樂中心╱台北報導】淫魔富少李宗瑞遭控迷姦、偷拍34名女子案,台北地院昨認定,共9名女子喝太醉,遭李趁醉帶回家性侵,但無法證明她們被下藥迷姦,另共17女與李嘿咻時遭偷拍,其中2人和解,性侵部分李被依乘機性交等罪判18年半、偷拍判3年10個月,若偷拍沒有易科罰金,共須合併執行22年4個月;另附帶民事求償,判李須賠償其中12人共1425萬元。李聽完宣判後垮著臉還押看守所。

合議庭法官痛批,李宗瑞犯行明確,卻只說:「我後悔拍那些影片。」對性侵竟毫無悔意,且邊性侵昏迷被害人,邊朝攝影鏡頭吐舌頭或呼喊被害人名字,漠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權、隱私權,還將偷拍內容存在電腦,檔名取為COLLECTION(收藏),視為戰利品典藏、賞玩,心態可議,甚至辯稱是一夜情,說這是台灣夜店文化,惡性重大。
再關8年可求假釋
檢方去年起訴時,認定共30人被李宗瑞性侵,其中6人遭下藥迷姦、12人是抵抗無效後遭強制性交,另12人是爛醉遭李「扛屍」回家性侵。檢方認為,30人全遭偷拍,另有4人是自願與李嘿咻,也遭偷拍,建請法院1罪1罰共判李266年半,並合併執行有期徒刑法定上限30年。
但法院昨僅判41年2個餘月,扣除可易科罰金部分,合併執行僅18年半,李已收押377天,再關8年多即可聲請假釋。對此,檢方痛批「權貴犯罪」判太輕,李宗瑞認為判太重,宣判後立即要求律師上訴。
被害人律師賴芳玉則斥台北地院「令人失望,無視被害人背負終身羞辱,作出對李宗瑞最有利判決。」賴說:「李被判刑18年半,但被害人都被判無期。」被告、被害人及檢方三方都將上訴。
李宗瑞被控仗著父親李岳蒼是元大金控董事身分,從2009年起,到北市Spark、ROOM18等知名夜店獵豔,結識小模、小咖藝人及年輕美眉,等對方鬆懈心防再邀到家中,以香檳、水酒摻藥迷昏被害人,或趁被害人酒醉後性侵,再將性侵過程偷拍成影片存檔。

李宗瑞曾在夜店辦生日派對,開心摟爆乳妹合照。讀者提供扛屍一夜蹂躪5次
法官認為,有14人未出面告性侵,法官看完她們與李宗瑞的嘿咻錄影帶,影片中女子會依李指示變換性交體位,完事後也沒有逃離或求援、哭泣,無法確認遭性侵。
另16名被害人指控遭迷姦、強制性交,法院認定構成性侵部分只有9人,其他7人,不是與李宗瑞嘿咻時,李曾問:「喜不喜歡?」女方回答:「喜歡。」就是與李在床上有互動及對話,因此判性侵不成立。
至於9人遭性侵,其中7人被性侵得逞,包括一名女子是李好友的姊妹淘,僅是向李敬酒,打算在10分鐘後與男友會合,不料喝太多,遭李扛屍,一整夜被蹂躪5次,偷拍過程長達近2小時,李還對鏡頭吐舌頭。另有一名被害人與男友已論及婚嫁,也遭扛屍性侵。
另2人無法確認自己遭性侵,但偷拍畫面顯示李對她們吸乳、摸下體,性侵則失敗,此2案視為未遂犯,也有罪。

無法證明下藥迷姦
合議庭認為,這9名被害人在李宗瑞床上均無力抵抗,因無法證明是被下藥,無法用刑度7年以上的「加重性侵罪」論處,僅能依刑期同為3年起跳的「強制性交罪」及「乘機性交罪」判刑。
這9罪各判刑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,合併執行18年半;另偷拍部分17人,2人以20萬元和解撤告,15罪則各判3至6個月不等,合併執行3年10個月,李另不滿一女子對外說曾在李家過夜,嗆「我會讓妳死得很難看。」遭依恐嚇罪判拘役40天。

李宗瑞前女友吳亞馨被捲入李案風波。資料照片判賠12女1425萬
至於被害人提出7500萬元附帶民事求償部分,則判賠其中12人共1425萬元。
對此判決,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,被害人多在案發1年多才報案,採證良機已失,應是法官在缺乏具體證據下做出的判決。
捲入本次風波的李宗瑞前女友吳亞馨昨失聯一天,經紀人代為回應:「尊重司法,一切就讓它過去,她現在努力面對工作,希望大家可繼續給她支持跟鼓勵。」
藝人李明依昨批評:「台灣所有法律的刑責都判太輕了,只會強調人權,實際上都在保障加害者。」有網友認為判過重,直呼:「撿屍體判得比殺人還重!」也有網友認為「30幾具(屍體)判22年算輕啦!」

李宗瑞小檔案
★原名:李宗祐(6年前在夜店傷人遭判刑3月,隔年改名李宗瑞)
★英文名:Justin
★年齡:28歲
★家庭:
˙父親李岳蒼是元大金控前董事
˙母親史錦秀(花名楊小莉)曾是酒國名花
˙父母無婚姻關係
★婚姻:未婚。曾與藝人吳亞馨交往,後來與小模賴慕禎交往,賴因另案已入獄
★學歷:曾讀美國知名維吉尼亞軍校,後取得美國「北維吉尼亞大學」企管學士,該校是俗稱的野雞大學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李宗瑞性侵偷拍判決結果
★性侵9女
˙合議庭認定李宗瑞共犯7次乘機性交罪,各判4年到4年6月
˙另犯2次乘機性交未遂罪,各判3年6月、3年8月
˙應合併執行18年6月
★偷拍15女
˙合議庭認定李宗瑞共犯15次妨害祕密罪,每罪各判3到6月,得以每日2千元易科罰金
˙應合併執行3年10月 得易科罰金276萬元
★恐嚇1女
˙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40天
˙得易科罰金8萬元
★判賠12女
˙遭偷拍部分,6女求償,判賠30到70萬元
˙遭性侵並偷拍部分,6女求償,判賠140到255萬元
˙共賠償1425萬元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來源網址:李宗瑞判22年 趁醉性侵9女 偷拍15女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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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ja5588 ( Lv.00 違規者 ) 發表於 2013-9-6 17:30:37 | 只看該作者
看了這些
只能感嘆 社會越來越悲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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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cz1597534 ( Lv.90 白金鑽VIP ) 發表於 2013-9-11 14:43:14 | 只看該作者
真扯...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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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sps1008 ( Lv.10 見習生 ) 發表於 2013-9-18 22:43:00 | 只看該作者
祝他在牢房愉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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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7848123 ( Lv.20 天使 ) 發表於 2013-9-19 16:59:13 | 只看該作者
惡劣阿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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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4766366 ( Lv.20 天使 ) 發表於 2013-9-22 08:49:55 | 只看該作者
他真的是個不好的例子~
夜店不一定都是這樣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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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an601210 ( Lv.10 見習生 ) 發表於 2013-9-26 19:37:42 | 只看該作者
快槍斃掉 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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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w745896 ( Lv.10 見習生 ) 發表於 2013-9-27 11:33:37 | 只看該作者
埃埃
富二代就是這麼誇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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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七誠 ( Lv.10 見習生 ) 發表於 2013-11-1 21:28:01 | 只看該作者
是他家裡有錢 才能這樣 如果沒有這麼多錢能這樣花 他能這樣嗎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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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警告 10
★七誠 ( Lv.10 見習生 ) 發表於 2013-11-1 21:28:11 | 只看該作者
是他家裡有錢 才能這樣 如果沒有這麼多錢能這樣花 他能這樣嗎\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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